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删除存储对象
文件浏览器可以按完整对象键删除单个对象。删除操作直接作用于 Bucket 中的对象,不会把对象移入 RLark 回收站。
删除前检查
删除对象会使正在运行或即将启动的 Task 无法再从该对象键读取数据。确认删除前,请完成以下检查:
- 你已获授权删除该对象。
- 页面中的集群、StorageClass、Bucket、当前前缀和对象名称均正确。
- 没有运行中、排队中或计划中的作业依赖该对象键。
- 需要保留数据时,已经下载备份并确认备份可以读取。
- 已确认底层对象存储是否提供版本控制、快照或备份,并明确恢复流程和存储管理员联系人。
只要对象键、依赖关系或恢复方法有一项不明确,就不要继续删除。
RLark 无法撤销删除
RLark 控制台不提供撤销或回收站。只有底层对象存储已启用版本控制、快照或备份时,存储管理员才可能在控制台之外恢复对象。
页面中的“目录”只是对象键的公共前缀。不要把目录前缀当作可以安全清理的空文件夹;控制台也不支持批量删除目录。
删除对象
- 打开目标集群和 StorageClass 的文件浏览器。
- 进入对象所在的前缀。
- 对照备份或作业配置,核对完整对象键。
- 选择该对象的删除操作。
- 在确认框中再次核对对象名称,然后确认删除。
确认删除结果
- 确认对象已从当前列表中消失。
- 保持相同前缀,并用精确对象名重新搜索,排除其他筛选条件的影响。
- 如果这次删除属于作业清理,确认其他对象和前缀仍可读取。
- 查看依赖作业的日志和状态。出现文件缺失错误时,请停止后续清理,并按已有备份或版本恢复流程处理。